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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自然
群体和自身有机体是制约人生快乐的三大根本因素
快乐和痛苦这一相对的概念象一双幽灵始终徘徊在人生中,人们千方百计地寻求快乐而摆脱痛苦。从理论上单就人生追求快乐而言,人们寻求任何快乐——只要自认为是快乐的话——都 是正常的。然而,现实恰恰相反,人们在寻求快乐时
要受到道德的、法律的等各种内在和外在的条件所约束,不可能任意所为,一些人为了一时的快乐而永远跌进了痛苦的深渊,甚至被迫结束其生命。究其原因是人们只看到快乐的魅力,忽视了快乐的魔性。也就是说,人们只注重了快乐给其带来的感受,却忽视了制约它的因素。简而言之,人生的快乐严格受到自然、人的群体和自身有机体的制约。人生的快乐只能在这三者限定的范围来获得,否则必然走向其反面——痛苦。因此,人的快乐只能也必须适度,过度就意味痛苦的来临。
人类祖祖辈辈生活在这个地球上,人依赖自然而生存,人与自然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人类凭借自身的智慧一直试图揭开自然神秘的面纱,通过世世代代的不懈努力,确实对自然有了很多的了解,至今人类可以准确进行天气预报,可以登上月球,可以乘坐宇宙飞船遨游太空。然而,人类对自然也可以说对宇宙的了解就象一条永远走不完的山路,总觉得好象在“当代”登上了顶峰,而随着时代的推进似乎重新又落到了谷底,自然有着无穷止的秘密使人类永远揭示不完。虽然现在人类可以摆脱地球引力飞上太空,甚至利用各种飞行器对其它星球进行科学考察,然而人类对其赖以生存的地球究竟了解到怎样的深度?我们确实掌握了一定的自然规律,哪么未认识的自然规律还有多少?这可能是谁也难以回答的问题。
人们总是以是非的观念看待事物,事实上自然界本无是非,只有人才有是非。对人有利则为是,对人无利则为非。如果没有人,地震、干旱、洪水、台风只是正常自然现象,由于有了人,而且这些现象对人类产生危害,所以人们把它们称为自然灾害。既然给自然赋予是与非的概念,我们就必须以人类整体作为衡量标准。换句话说,对整体人类有利的才能为是,对整体人类无利的才能为非,并且在这里要把人类整体的概念延伸到过去的人类和还未出世的未来人类包括在内,而不是仅仅现在活着的人,这样我们就会比较公平地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就会比较清楚地看到自然对人类制约的强制性。
人类祖先很多集居地早已被沙漠所吞食,曾经标志一个时期文明的地域已渐渐地变得落后,曾给人类带来富足的肥沃土地逐渐变得荒凉,历史上繁华一时的很多故都己显露出贫穷,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都是由于人类过度寻求快乐而破坏自然的结果,是自然对人类的惩罚和报应。如果说人类祖先占据着群体较少的优势,依靠迁居、游牧来摆脱自然对人类的报应并使自然得以恢复生机的话,而今天全球生存着60亿人,己没有任何优势可言,在这个星球上也不可能再发现一个新大陆。因此自然对人类的制约愈来愈严重,愈来愈苛刻,如果我们不尊重自然而去寻求自身快乐就必然遭到自然对我们的报应和惩罚。我们现在的中国人对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人定胜天”的过火行为记忆犹新,我们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改造了自然,例如修红旗蕖、修建梯田等一些工程给人民带来了很大利益,同时也办了诸如毁林开荒、毁牧种田、陡山开田等很多破坏自然的蠢事,其结果风沙泛起、开垦的草原沙化、山洪暴发而使水土流失,局部地区连年干旱或洪灾,使我们当代人马上品尝到了自然报应的苦果。
从生态系统来考察,生物圈是紧密交织在一起的生命体系。它得到围绕着地球的水,大气和土壤的薄层的支持,自然界是在动物与植物的微妙平衡的基础上形成的,整个生物界依靠相生相克来维持着共同的生存。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种属的灭绝这个系统的整个平衡就会破坏,整个系统往往会全面衰退。恰恰由于人类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取得了对全球范围内所有生命体的优先地位.使人类成为全球的统治者,尤其近200多年来,做为统治者的人类开始了对支持自身生存的伙伴式的动植物无限制地杀戮,并无限制地破坏、污染和毒害了自己和其他生物共同依存的大地、空气和水源,从而恶化了自已的生存环境。世世代代蓄养下来的原始森林大量被砍伐,森林面积尤其是热带雨林和湿地渐渐在减少;一些动植物的种属处在濒临灭绝的危险,就连对生物圈起到重要矫正平衡作用的微生物和比较单纯的生命体也难逃这种厄运;有些动植物种属已被人类所灭绝,盲目地开荒种田和过度的发展畜收业,严重地破坏了自然植被,沙漠区域逐年在扩大……不仅如此,我们现代人就像一伙强盗为了自身的享乐,从天上到海底,从地壳到地下对大自然进行着疯狂掠夺,有意无意地剥夺了未来人类的生存权利。不能再生的矿产资源无限制地被采挖,而且由于科学技术的局限,时时在浪费着资源,尤其石油等能源正在发出危机的信号,甚至极为丰富的水资源也开始向人类报警,就连大气中的臭氧层也遭到人类的破坏。现代人对自然所犯下的罪孽,有的诸如酸雨、大气中二氧化碳、煤烟和尘埃、水污染等公害已降临到当代人头上,有些灾难将由后代子孙来承受。人类的未来是长久延续还是以短命告终,取决于一代代人的行为,人类削弱自然等于伤害自己,人类毁坏自然就等于毁灭自己。
可喜的是人们终于开始认识到了应该保护自然,联合国规定了“地球日”,很多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强制规范人们保护自然和环境的行为,在经济领域里开始努力建立生态学市场。我国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实施了宏大的三北防护林工程,现在已初见成效,并对工业污染进行了一定的治理,这无疑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事实上早在2500多年以前,佛祖释伽牟尼在没有任何光学仪器的年代里以他丰富的智慧阐述了宏大的宇宙观,认为世界上生命体就象“恒何沙数”一样多,即使微尘中也有生命体存在,这说明他已充分意识到了微生物的存在,他并把所有生命体人格化,认为众生都有佛性,进而提出了“众生平等”的观点。当然至今除直正的佛教徒外,其他人对他这一观点还不能完全理解。
但我们不得不对释祖的远见卓识表示崇佩和敬仰。与释祖处于同一时代的我国先哲老子在其《道德经》中更加现实地深刻阐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老子说:“天道自
然而无为,圣人无为故无败”。但是老子“无为而无不为”的顺乎自然的思想被后人片面地曲解为“无所作为”,这完全是对先哲的误
解,老子同时倡导“生而不有”、“长而不宰”、“为而不恃”可见他主张人要去为,去创生去养育、去导引。“自然而无为”真正含意是任何事物都应顺任它自身的情况去发展,顺其自然而不
强加妄为的意思。“道”是指天地万物的规律或自然界的规律。也
就是说老子认为道是自然万物所遵循的规律,也是人类行为必须遵守的法则,由于有道的人(懂得自然规律的人)不违反自然,不强加
妄为,因而有道的人不会失败,他并进一步告戒世人:“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认识(自然)规律才叫明智,不认识(自
然〕规律,又要乱作妄为,必然会招致凶险的后果。而世世代代以来大多数人都把先哲的告诫当成耳边风,现在确实到了该反省的时候了,我们再也不能把人与自然的关系仅仅局限干科学意义上来探讨,而应把自然对人的约束重新纳入伦理道德中来研究,把“不知常,妄作凶”视为人对自然的最基本的行为约束原则,使尊重自然,热爱自然,保护(这里保护应该是一个发展的概念,对于过剩
的物种,也要人为去消除,以维护自然生态平)自然的观念印进每个人的骨子里,进而才能更有效地认识自然和利用自然。
接下来让我们讨论一下群体对人的制约问题。人类作为这个星
球上最高级的生命体,是依靠群体来维系着个体生存的。不管从原始群居部落到家庭的分立,还是从家庭的分立到国家的生产,以及从国家封闭的统治到今天全球性的文化和经济生来,也不管从原始社会
简单的农耕、游牧和渔业到手工业的第一次分工,还是从第一个手工作坊到今天的大工业生产,人类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历史进程中这种依存关系不是渐渐在削弱而是逐渐在增强。现代人不可想象一个人在荒无人烟的条件下能够维持自身的生存。
因此只要人活着就必须与他人发生各种联系,这样就使人在群体中获得生存便利的同时必须对群体承担某种责任和义务,也必须在接受群体给予其自由的同时接受群体的约束条件。
人离不开群体而生存,人类必须和平相处,每个人寻求快乐都要在这一前提下进行,否则就会遭到必然的制裁和报应。人人都想获得幸福而脱离苦难,这是人的正常心态。而当今世界,从宏观角度看我们每一个人既是生产者又是使用者,既是买者又是卖者,我们付出多少只能回报多少。一个人或企业在市场上依靠缺斤少两或伪劣假冒商品来骗取暴利,而其他的卖者也会用同样的手段甚至更高超的手段来达到同样的目的,做为卖者似乎得到了莫大的好处,但在这样的氛围下当卖者作为买者的时候就不得不把所获的暴利乖乖地送给别的卖者,其结果谁也没有真正尝到虚假的甜头却体味了虚假的苦涩。经济领域如此,那么其它领域如何呢?首先我们要承认这样一个现实:由于人是有多种需求的,人类社会是各种供求关系综合平衡的系统,当某种关系被破坏其它各种关系就会随之作出相应的反应。一个人的智能是有限的,任何人在这复杂的关系中根本不可能在各个领域中都是强者,只能在少数领域中表现出自己的优势,人们凭着自身在某一领域中的优势获得优于他人的快乐。如展一个人因自身的优势妄为地去寻求,给他人造成了痛苦,在无形中破坏了社会供求的平衡关系,他人也会在其优势领域里同样给予其回报。假如我们允许暴力的存在,有的人就可以凭着自身的体力优势凌辱弱者以满足某种欲望,同时弱者中就会有人依靠自身的智慧优势致体力优势者于死地。一个男人为满足性欲去强行凌辱一个女性他得到了暂时的性满足,在强奸就是犯罪的环境下面临铁窗生涯,即便强奸者暂时逃脱法网他也会在其它领域中可能被别人所强奸,甚至比被凌辱的女性所经受的痛苦更悲惨。
在人和人的关系中,对人类最大的爱护是和平,最大的伤害是战争。遗憾的是有史以来人类间相互残杀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最残酷的莫过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把全球六十多个国家五分之四的人口卷进了这场战争,几千万人被杀戮。然而仍看不出人类在这场战争中真正吸取多大教训,战后仅仅60年间世界又发生了上百场战争。同时核武器又时刻威胁着整个人类的生存,人类渴望和平,人类却仍然看不到和平的曙光。人类要想消除同类相互杀戮,就必须寻找出相互杀戮的根本原因。治本清源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战争。有人把战争归结为国家的存在和种族岐视,虽然都有一定道理,但我认为还不是最根本的原因。战争的根源在于世界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类生存环境的差别性。纵观历史,人类战争都缘于强者权力欲望过度的贪婪和弱者的愤怒或僧恨。与其说国家是阶级的产物,毋宁说是一些动物领地本能在人类的再现。当某个国家贪婪的统治集团自认其强大的时候就会进行领地扩张,发动侵略战争,被侵略国的人民面对国家、民族的危亡必然同仇敌忾奋起反抗;在一个国家内部由于统治阶级的贪婪骄奢淫逸致使民不聊生,人们就必燃揭竿而起推翻其统治。正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人类争取和平的最佳途径是抑制强者的贪婪,执政者保持其地位的主要途径同样是抑制自身的贪婪。
为了幸福,我们就必须正视群体对自身的约束,把“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当作处理人与人关系的基本行为约束原则,只有“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才能保持这个社会的和谐。请记住:爱护
他人就等于爱护自已,伤害他人就等于伤害自已。
如果说自然和人的群体对人的约束比较容易理解的话,那么人体自身对人的制约似乎是令人费解的问题。
我们本体就是个小小的宇宙,最难认识的是我们自已.最
难超越的是我们自已。尽管每个人都有这样或那样的爱好和事业追求,但我们根本不知道自已具备不具备实现某一爱好的天赋,换句话说,我们所爱好某一事业的理想只是自己感觉的一相情愿,根本并不知自己潜在智能优势处在何方。只有当自己爱好某一事业的意愿与潜在智能优势恰巧一致时,才能说真正具备了实现自己意愿的主观条件,才有可能获得事业上的成功。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很容易就谋求到了自己爱好的职业(当然,意愿的实现同时取决于外界客观条件),这无异是幸运儿;有些人明智地放弃爱好通过多次的实践才终于挖掘出自已的潜能优势,进而实现了自我价值,有些人固守自己的爱好依靠外力作用谋取所爱好的位置,其结果仍是一事无成;还有些人一生根本都没有发觉自己的能力优势,只凭着从众心态来生活。
人被本体所制约的关系突出表现在人们的主观意愿与其自身有机体生理态势的矛盾。最明显的例证是当某人受到某种外界源强烈刺激产生过份的兴奋的时候,就会形成与主观愿望所背离的失眠状况,使人体味失眠的痛苦。“食欲是一种对愉快的味觉感受的期望”,当某人美餐很合自己口味的食物时,主观意愿总是想尽量多吃一些,如果理智不对主观意愿加以限制,饭后就必然遭受饱涨的痛苦。这些是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体验的现象,进一步引伸,我们就会发现人们如果不顾自身本体而过份放纵自己的嗜好,其结果就会导致身体的不适、劳累、疾病甚至死亡。
人们为了贪图安逸,主观意愿是懒惰,而人体却须要适度的运动来维持健康,并难以承受过度的劳累。劳动就象吃饭、喝水、休息一样是人体最基本的需要。现实社会却形成这样怪现象,有些人为了维持生存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由于疲劳过度使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有些人却出门坐轿车上楼乘电梯,整天吃着山珍海味,由于缺乏运动和营养过剩身体患上了肥胖症、脂肪肝、血脂脂等种种疾病,已被这些病魔困扰和面临病魔困扰的人们既不能尽大程度地放弃生活中对身体不利的“优越条件”,更不能放下“高贵的身份”从事点利己的体力劳动,而只能每天进行着体罚式的体育锻练,甚至有的人把生命作为赌注进行吸毒和卖淫,用身心的痛苦去换取暂时的幻觉和物欲的满足。为了减轻身体不良反应、伤害及病痛的折磨,人们应该节制自己的行为。庄子在《至乐篇》中说“至乐活身”,老子讲“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司马光对此解释为:“有身斯有患也,然则,既有此身,则当贵之,循自然之理,以应事物,不纵情欲,俾之无患也。”中医学在养生方面提倡“体欲常劳,食欲当少,劳无过极,少无过虚,去肥浓,节咸酸,减思虑,损喜怒,除驰逐,慎房事”。佛经则倡导“无我”,“无我”才能摆脱“我见”(自身的偏见),无“我见”才能看清事物本质,看清本质就可以摆脱贪欲、嗔恚、愚痴“三毒”,进而拔苦得乐。先哲们生活在遥远的古代,他们的言论在现代人看来可能带有很大的消极成份,如果我们从积极方面来正确理解,总会悟出点道理吧。假如领悟了,我们在对待享乐问题上能否做到“知止不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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